標準品的標定主要有兩個流程,一是初步標定,二是正式標定。上周五下午,我公司技術員,針對標準品的標定結果做出總結,下面我們一起來看,處理標準品的標定結果請遵循這四個步驟:
第一:如該藥物沒有可進行等當量換算并符合要求的容量法時,可采用反復純化的原料,色譜法確定純度后扣除有關物質、熾灼殘渣、水分和揮發溶劑等后的理論含量確定為標準品含量,以此為基準進行對照品(標準品)的換代和量值傳遞。
第二:用于抗生素微生物檢定法的代基準標準品可參照上述方法標定,如為多組份抗生素,其組份比例應與擬上市產品組份比例一致或接近,或以其中某一組份純品為基準標準品,但要注意標準品換代時量值傳遞的恒定。
第三:僅用于鑒別定性的化學對照品,注重其結構確證的研究資料,純度和含量的要求一般可適當降低。
第四:雜質對照品,用作限度要求時,應提供其來源(合成路線)、結構確證的研究資料,應具備較高的純度和含量,并提供純度和含量的的測定結果,提供質量控制標準。
標準品對照品一般在0℃~10℃之間冷藏保存(原則上保存在15℃以下的陰涼處),但相對于產品運輸時,并不是所有產品的運輸溫度與儲存溫度一致,冷凍保存的溫度在0℃以下。有些產品在運輸時有暫時升溫的可能性,個別產品特殊要求,我們將冷藏運輸。為了增加穩定性,化學對照品的包裝應能防潮、避光和抗氧化。一般固體韌應分裝在可重新封閉的容器內,以便于多次使用.液體或易潮解物質分裝在熔封的玻璃安瓶內。易氧化的物質可充氮包裝。化學對照品的保存應以提高物質穩定性為原則.盡可能在干燥、低溫條件下儲藏。但易吸濕潮解的樣品在普通冰箱或冷庫中保存會因相對濕度較高而降低其穩定性.必須置密封容器中。
標準品與對照品的區別
1.標準品,即是標準物品,作為一種衡量標準,如果用在藥物方面,則為含量測定中的標準含量。標準品包括化學計量標準品、冶金標準品和藥檢標準品。采用生化方法來測定,目前國家規定的標準品共有15種,林可酶素、新/霉素、大觀酶素、太樂菌素、鏈/霉素、卡那/霉素、絨促性/素、鹽酶素、桿菌/肽鋅、吉他酶素、安普酶素、紅/霉素、合成縮/宮素、慶大/霉素、渡毛化苷G。
2.對照品,是指用于鑒別、檢查、含量測定和校正檢定儀器性能的標準物質。采用化學方法來測定,即是一般儀器的都叫做對照品,國家規定的有107種,包括地塞/米松、土霉/素、阿莫/西林等等。
試劑的使用常識:
(1)試劑切忌與手接觸(有些試劑有強腐蝕性、等特性)。
(2)要用潔凈的藥勺,量筒或滴管取用試劑,絕不允許用同一種工具同時連續取用多種試劑。取完一種試劑后,應將工具洗凈(藥勺要擦干)后,才可取用另一種試劑。
(3)試劑取用后一定要將瓶塞蓋緊,不可放錯瓶蓋和滴管,絕不允許張冠李戴,用完后請及時將瓶放回原處,以免遺忘,帶來不便。
(4)已取出的試劑不能再放回原試劑瓶內(怕產生原試劑的再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