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中樣品的回收率計算方法
點擊次數:493 更新時間:2021-12-29
加入已知濃度A的待測物質,用該方法測定其濃度值B,回收率=(A/B)×100%.注:已知濃度A應在該檢測方法的可以檢測濃度范圍內。
加標回收率,一般是測定樣品中待測物質的濃度為C;再取另一份樣品,加入定量待測物質(定量加入待測物質的理論濃度為E)(加入待測物質的量最好與樣品中待測物質的量一樣)測定其濃度為D,加標回收率=((D-C)/E)×100%
絕對回收率因為不論是生物基質還是制劑輔料中的藥物,經過樣品處理都有一定的損失。作為一個分析方法,絕對回收率一般要求大于50%才行。它是在空白基質中定量加入藥物,經處理后與標準品的比值。標準品為流動相直接稀釋而來,而不是同樣品一樣處理。
空白加標回收:在沒有被測物質的空白樣品基質中加入定量的標準物質,按樣品的處理步驟分析,得到的結果與理論值的比值即為空白加標回收率。
樣品加標回收:相同的樣品取兩份,其中一份加入定量的待測成分標準物質;兩份同時按相同的分析步驟分析,加標的一份所得的結果減去未加標一份所得的結果,其差值同加入標準物質的理論值之比即為樣品加標回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