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的化學廢液及試劑瓶處理方法
點擊次數:399 更新時間:2021-10-08
隨著高科技生物和醫療技術的發展,試劑瓶在需求量不斷上升,由此產生了大量的廢棄試劑瓶。試劑多具有易燃、易爆等特性,那么用完的試劑瓶及廢液該怎樣處理呢?
化學廢液處理:
1、化學實驗室的廢棄化學實際和實驗產生的有毒有害廢液、廢物,不能隨意倒入下水道,可以經過中和符合廢液排放要求后排放。
2、對其它無機廢液應作預處理,使有害物質沉淀,廢液符合排放要求后排放。
3、對含銀、含鉻或其它含貴金屬、重金屬的廢液,應分別儲存,盡量回收利用,不得隨意排放。
4、遇潮、遇水容易起化學反應及性質不穩定、易分解變質的化學藥品和一級易燃化學品應事先登記預約,集中處理。
廢棄試劑瓶處理:
1、試劑瓶回收要求干凈、標簽清晰、無殘留;
2、實驗室及科研機構應指ding專門的試劑瓶存放處,將所用試劑瓶進行統一記錄、存放和回收;
3、回收前需對試劑瓶進行清洗,沖洗掉有毒有害試劑瓶產生的廢液按照實驗室廢液回收方式回收;
4、當試劑瓶積攢至一定數量,自行運往試劑瓶回收處做集中處理。
針對廢棄的化學試劑及試劑瓶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做好處理工作,防止對環境產生二次污染,是每個實驗室及科研機構的共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