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樣品要求:
用于比對試驗的樣品需要滿足以下要求:
1)樣品
用于比對試驗的樣品需要滿足以下要求:
1)樣品有充分的均勻性和穩定性,在適合的條件下保存;
2)樣品的數量應能夠滿足所有測試項目的要求,必要時要留出附加測試的樣品;
3)樣品的制備應有文件化處理程序,在使用前應對樣品進行確認。
2、樣品的制備和準備:
比對試驗的樣品可分為陰性樣品和陽性樣品。對于陽性樣品,可通過以下途徑獲得:
1)自制樣品
在對樣品制備方式了解的情況下,實驗室可以利用自有的儀器設備進行簡單樣品的制備,也可以合作制備。無論采用哪種制備方式,制備的樣品都應經過抽樣檢驗評價其均勻性和穩定性,證實其可用于比對試驗。
2)陽性留樣
在日常檢測過程中遇到的陽性樣品,可以根據樣品和目標檢測項目的性質,選擇是否將該樣品留存并用于比對試驗。
運用此類樣品進行比對試驗時,應確認此類樣品在上次檢測完成后一直處于符合要求的妥善保存狀態,并通過專家評估或樣品評價等有效的手段確證其中被分析物的成分和含量沒有發生變化。
3)標準樣品或質控樣品
有證標準物質、參加實驗室間比對或能力驗證活動剩余的比對樣品以及實驗室質控樣品,通常均勻性比較好,且具有zhi定的參考值和測量不確定度。因此,這類樣品只要確認其一直處于符合要求的妥善保存狀態,均可用作比對試驗樣品。
4)加標樣
同時在一系列稱取好的樣品中分別添加適當濃度的標準物質。添加的過程應獨立于檢測過程,添加的人員應為有經驗的技術人員,添加的濃度應適合比對試驗的目的,添加的體積應準確、少量,添加后的樣品應在適當的條件下進行一定時間的放置。
3、樣品的處置:
1)樣品制備或準備完畢后,應使用不會對檢測結果造成影響的方式分裝樣品,按比對試驗方案規定的方式或實驗室相關質量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分發樣品。
2)如果對樣品的處置會影響試驗結果,則應在比對試驗計劃實施方案中清楚說明,或用特殊說明的方式讓檢測人員加以注意。檢測人員接到樣品后,應按要求妥善保管。
3)樣品的唯1性標識和檢驗狀態標識,實驗室體系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