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特殊規定時,有效期及復標期如下:
1、如無特殊情況,工作標準品的含量每半年復標一次或另取新生產的樣品標定。當標準品暫不使用時,復標周期可能超過規定周期,在使用前進行復標,合格后可以繼續使用。
2、對于特定市場使用的工作標準品,復標可以按照當地藥政局或者藥典的規定的周期來進行。
3 、標準品若在使用過程中發現異常或者較大變化,應停止使用該標準品,并考慮采用geng嚴格的包裝和保存方式或縮短其復標期等措施。
4、若老的基準標準品批號過期,則用此批基準標準品標定過的相應的工作標準品應按照新批號基準標準品進行重新標定,用此批標準品配制的儲備溶液也應同時失效,應用新的批號基準標準品重新配制。
5、基準標準品 按說明書要求,若標簽或者化驗單上沒有指明有效期(失效期),可以到網-站上查詢,如USP,EP 標準品目錄單,若無法查到,同本廠規定此種藥品的有效期,若無法得知此批的標定日期,可以從收到標準品日期算起。
6、對于省藥檢所,獸藥檢所標定的工作標準品,有效期(失效期)同該產品的有效期。
標準品一般在0℃~10℃之間冷藏保存(原則上保存在15℃以下的陰涼處),但相對于產品運輸時,并不是所有產品的運輸溫度與儲存溫度一致,冷凍保存的溫度在0℃以下。有些產品在運輸時有暫時升溫的可能性,個別產品特殊要求,我們將冷藏運輸。為了增加穩定性,化學對照品的包裝應能防潮、避光和抗氧化。一般固體韌應分裝在可重新封閉的容器內,以便于多次使用.液體或易潮解物質分裝在熔封的玻璃安瓶內。易氧化的物質可充氮包裝。化學對照品的保存應以提高物質穩定性為原則.盡可能在干燥、低溫條件下儲藏。但易吸濕潮解的樣品在普通冰箱或冷庫中保存會因相對濕度較高而降低其穩定性.必須置密封容器中。